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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省宠物行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选举办法

2026-06-11

一、根据《吉林省宠物业协会章程》规定,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。

二、吉林省宠物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详见名单。

三、设立监票人、计票人若干名。

四、本次选举采用举手表决方式进行等额选举。

五、会员如果对所列候选人同意,请在主持人统计同意票时举手, 对候选人不同意请在主持人统计反对票时举手, 弃权请在主持人统计弃权票时举手。

六、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数超过实到会员半数的,方可当选理事会理事。

七、本办法由吉林省宠物业协会第四届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。

吉ICP备2026005291号-1